Incu-App計劃為期兩年,旨在協助開發創新商業應用方案的公司,在其創業階段提供創業培育及資助。
在計劃下,培育公司可享用一系列度身訂造的支援服務,以促進科技發展和業務增長。
培育及資助對象
歡迎從事以下科技範疇的初創公司,申請加入計劃
• 電子
• 綠色科技
• 資訊及通訊科技
• 物料與精密工程
支援詳情
• 辦公室設施
• 科技支援
• 業務支援
• 資金支援
辦公室設施
於培育期間,培育公司可獲編配位於香港科學園或創新中心的共享工作間或辦公室,並享有租金津貼優惠,讓初創企業更靈活地調配資源,在研發工作投放更多資金。
科技支援
香港科技園公司會協助計劃成員尋求內容開發、應用平台及市場支援價值鏈等各方面的專業支援。
香港科技園公司的策略夥伴包括:
香港科技園公司亦協助聯繫培育公司和大學,在技術許可、圖書館服務等多方面尋求合作機會,加速培育公司的技術發展。
業務支援
香港科技園公司協助初創企業建立支援網絡,組織各種配對活動,讓培育公司物色導師、策略夥伴及投資者。我們亦在業務計劃、投資規劃及資金上提供建議。
此外,我們亦安排展覽、產品發布會、新聞稿、傳媒訪問、業務分享及產品演示等推廣機會,協助培育公司走出科學園,並透過科學園技術方案業界應用計劃安排一對一商業配對。
資金支援
香港科技園公司為每間培育公司提供資金支援,資助成員的科研及業務發展開支,助你踏上成功之路。
透過資金援助計劃,每間培育公司成員可獲最高港幣86萬元資助。
金額 | |
特定用途資金 (科技和業務發展開支用途) | 港幣$240,000 |
租金津貼 (最高) | 港幣$300,000 |
補助金額 | 港幣$320,000 |
總額 | 港幣$860,000 |
申請資格
申請人基本條件
1. 於遞交申請時,申請公司必須為香港註冊的科技有限公司,註冊未超過兩年。香港科技園公司或會要求申請公司提交經審核的財務報告等作證明文件
2. 公司註冊期在3年之內的申請者,如現行是科技企業家計劃(STEP)的成員或已完成該計劃者,又或是原來在海外註冊的公司,可獲考慮接受為計劃成員。
3. 申請公司之創立團隊須持有超過共51%的公司股權。
4. 創立團隊必須是:
i. 以個人名義持有股份的股東,或
ii. 非營運性的控股公司 (需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
iii. 符合上列第一至三項條件的營運控股公司。
5. 申請公司必須有一名或以上的全職員工,所有員工必須持有在香港合法工作的許可。其中負責技術範疇的人員或團隊必須持有不少於10%的公司股份。若有關技術屬大學研究項目並獲有關大學批准,其大學教授或發明者所持有的股份亦計算在內。
6. 申請公司必須有50%或以上的全職員工於香港科學園培育中心或指定地點進行科研工作。
7. 獲錄取後,申請人必須願意在整個培育期間,遵守以下要求:
i. 培育中心內必須用作研發工作,不可只進行銷售、市場推廣,及零售活動。
ii. 申請者於培育中心內所設的辦公室或工作枱必須符合環境安全要求,亦不可處理危險品 (生物科技小型企業中心內的培育公司並遵守由香港科技園公司制訂的安全標準及指引除外) ,及只可進行於辨公大樓內許可之工作。
8. 曾參與任何香港科技園公司培育計劃的機構不可再申請加入Incu-App計劃。此外,申請公司的創立團隊成員不得:
i. 在超過一間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培育計劃之現行或前屬成員機構內,擔任現任或前任股東者;或
ii. 在超過一間香港科技園公司旗下的培育計劃之現行或前屬成員機構,擔任創辦團隊成員
9. 申請公司所需的辦公室面積必須少於1,600 平方呎。
備注:
1 獲錄取的公司必須於整個培育期間符合以上的申請資格,並於香港科學園的辦公室內進行核心研發,同時聘有最少一名全職員工在香港科學園科技培育中心及/或其他指定地點進行研發工作。
2 申請公司必須全面申報公司股份持有人的身份及持股量(最高)。一般而言,若申請公司的股份持有人是公司,持股公司不得為一家發展成熟的公司,並從事與申請公司業務相類似的科研工作。
資格審核條件
• 管理團隊的質素和能力
• 具備有潛力的商業計劃書
• 創意
• 科研內容
• 根據營運目標審查業務的可行性
申請辦法
營運目標評估
成員公司須通過營運目標評估,該評估將於計劃開始後每3至6個月進行,評估內容包括:
• 產品開發進度
• 業務拓展進度
• 企業發展
• 現金流狀況
• 香港科技園公司支援服務的利用狀況
培育公司必須通過評估,始能繼續參與培育計劃並享用相關的支援。
查詢
852 2629 6873
歡迎聯絡一站式業務支援中心TecONE
地址: 香港科學園浚湖樓地下S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