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支持政策 > 政策详情
申请广东计划 / 福建计划下的高龄津贴或长者生活津贴
: 2024-05-06 00:00:00 : 超级管理员
  •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才有资格领取广东计划/福建计划下的津贴:
  1. 符合年龄规定:
    • 长者生活津贴:65岁或以上
    • 高龄津贴:70岁或以上
  2. 符合下列居住规定:
    •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及
    • 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90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一年的规定)。
  3. 于领款期间,继续在广东(只适用于广东计划)/福建(只适用于福建计划)居留。
  4. 没有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其他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5. 并非受合法羁留或在惩教院所服刑。
  6. 如申请人是香港公屋住户,必须在离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或删除租约上的户籍。
  7. (只适用于长者生活津贴)入息及资产并没有超过规定的限额

详情请参阅《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申请指引》的「第一项:申请资格」。